2023年东营市利津县高级中学引进名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我县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利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引进4名名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师岗位计划
共计划引进名师4人,任教岗位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每个岗位各1人。
二、引进名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心条件;
5.从教以来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二)具体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3.近五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金牌的教师,或具有下列荣誉称号之一的:①国家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名校长)、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等;②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名校长)、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等。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适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报名,报名邮箱:ljgjzx@***。
3.个人报名。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ol/col85345/***),下载报名资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应聘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核。利津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关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形式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表现情况,经引进名师评审委员会评议后决定是否录用。
1.面谈。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教育理论、教学理念、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教学效果等。
2.试讲。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谈、试讲当天开考前,引进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信(1000字以内)、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不超过6件)、引进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相关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546-5629919)说明情况。
按照面谈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核评价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引进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参加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应聘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引进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需复试。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利津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公室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引进名师名单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ol/col85345/***)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利津县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待遇
1.国家级名师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引进。
2.省级名师给予110万元补贴(最低服务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8000元安家补助,每人每年外出学习培训经费8000元,合计70万元;在利津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八、违约责任
引进的名师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期不满5年离职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相关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546—5620666王老师:13054699801
监督电话:0546—5629919段老师:13054696029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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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