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专技十一级及以下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专技十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3月。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经东营市技师学院同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4日16:00
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报名;
2.手机端:应聘人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4日16:00
东营市技师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或应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3月2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sxyzzrsc@***,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78917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除实习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东组普发〔2019〕20号)等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不参加笔试,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师德修养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普通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资格审核后,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
面试结束后,普通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技师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营市技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078917
监督电话:0546-607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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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技师学院
2024年3月4日